澳门是哪一年回归祖国的

那是一个载入史册的庄严时刻,一个民族百年期盼的圆满回声。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和碧绿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缓缓升起,向全世界郑重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这个漂泊已久的游子,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四百多年的沧桑与等待
澳门的回归之路,漫长而曲折。时间要回溯到16世纪中叶,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获准在澳门半岛登陆晾晒货物,并逐渐定居下来。起初,澳门的主权、治权仍属于明、清两代中国朝廷,葡萄牙人需缴纳地租银,仅被允许在限定区域内进行贸易和居住。然而,随着国势的衰微,殖民者的野心不断膨胀。1887年,腐朽无能的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其中写明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的条款,从此澳门逐渐沦为葡萄牙的殖民管治之地。
此后的四百多年间,澳门虽然与祖国母体分离,但血脉与文化从未间断。这里的街巷保留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这里的居民始终怀揣着对祖国的深切认同与思念。实现民族统一,洗刷历史屈辱,是全体中国人民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共同夙愿。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与实践
澳门的顺利回归,离不开一个充满政治智慧的伟大构想——“一国两制”。这一构想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但首先在香港和澳门的回归问题上得到了成功实践。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府展现出高度的务实与包容,决心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探索一条合情合理的解决之道。
在中葡两国就澳门前途问题的谈判中,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澳门是中国领土,必须在一定时期内收回。基于“一国两制”的方针,未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实行高度自治,由澳门当地人自己管理。这一方针消除了各方疑虑,为谈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中葡两国政府经过四轮谈判,最终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附件。联合声明郑重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过渡期的准备与期盼
从联合声明签署到1999年12月20日政权交接,这十二年被称为澳门的过渡期。这是一个为平稳回归和顺利治澳进行全方位准备的关键阶段。其中,解决语文地位、法律本地化和公务员本地化这“三大问题”尤为紧迫。
中文的官方地位得以确立,改变了长期以来葡文独大的局面,确保了未来特区行政、立法、司法体系的有效运作。大量原有法律被逐一审查、翻译、修订和本地化,以适应澳门的实际情况并体现主权归属的变化。同时,着力培养和提拔本地华人公务员担任中高级职务,为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储备了人才。
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联合声明的精神,开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这部历时四年多完成的宪制性文件,将“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描绘了澳门未来的发展蓝图,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基石。整个过渡期,澳门社会洋溢着对回归的热切期盼,各项准备工作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有条不紊地推进。
回归之夜的辉煌瞬间
1999年12月19日深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新口岸刚刚建成的场馆内隆重举行。举世瞩目之下,葡萄牙国旗和澳门市政厅旗缓缓降下,象征着葡萄牙在澳管治的结束。时钟指向12月20日零时整,伴随着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冉冉升起。这一刻,会场内掌声雷动,许多人热泪盈眶;这一刻,神州大地欢声一片,全球华人倍感自豪。
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他承诺,中央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澳门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紧接着,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举行,以何厚铧为首的第一届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在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监誓下宣誓就职。
从那一刻起,澳门成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祖国的强大支持下,开始了“一国两制”的新征程。回归祖国,为澳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坚实的制度保障,使其摆脱了狭小空间的局限,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